为了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安置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毕业生自主择业创造有利条件。现就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大中专毕业生持教育厅签发的《毕业生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以及毕业证书到昭通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保留三年的待就业资格,三年内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二、昭通市人才服务中心在《毕业生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上签章后派到生源所在地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关于户口迁移手续,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直接到生源地公安局、派出所落户;
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统一由昭通市人才服务中心移交到生源所在地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管理;
四、到昭通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登记的毕业生,请认真填写求职登记表,以便做好就业推荐工作;
五、各位毕业生如需要委托昭通市人才服务中心代为保管本人学籍档案,请持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与昭通市人才服务中心签署委托管理人事档案的协议。
六、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昭阳区晨曦路56号(市财政局对面)
咨询电话:2158993
昭通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00八年七月四日